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2021年全省正高级工程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50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技术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503号)文件(附件1)执行。因省人社厅验收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评审条件审核,因此,我校符合评审条件人员方可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技术工程系列)》一式两份(附件2);
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原件、所有学历学位、职称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有关材料原件;
3.材料装袋要求见《2021年度职称评审材料上报要求》(附件3);
三、时间要求
1. 11月4日学校下发通知,拟报人员准备评审材料;
2. 11月8日18点前各单位向人事处人事科报送《拟评职称人员花名册》(附件4),逾期未报视为无申报人员;
3. 11月12日前各单位完成拟报人员材料的初审;
4. 11月17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的公示;
5. 11月19日各单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人事科审核;
6. 11月19日后学校召开评审推荐会,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表申报,做好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