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文件及省教育厅关于此项工作所制定的全省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我校将对全校教职工基础信息进行采集。
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对象为2013年10月20日前报到的在职固定职工及事业型人事代理人员。
二、采集工具和流程
本次采集工作使用《陕西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教职工从“教职工个人登录入口进入”,完成信息采集及信息审核工作。《采集系统》访问方式:直接登录http://jzg.sneducloud.com/news.html,具体数据采集流程详见附件1。
三、工作部署及安排
10月16日前,完成学校的工作部署。
10月17日,数据系统正式启用,开始录入。
10月22日前,教职工完成数据填报,保存校验信息,并打印信息表上交各单位。10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各项数据审核(除审核人事处提供的基本信息外,还需审核专任教师的各项信息),并将教工签字确认后信息表报送人事处。审核时,请参考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基础代码表和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指标解释(高等学校)。详见附件2、附件3。
10月31日前,人事处完善劳资数据。
11月10日前,人事处审核并上报教育厅。
四、采集注意事项
1. 教职工使用个人邮箱进行注册,注册后填写个人用户信息,可以随时保存,教职工信息录入完成后→保存→校验→导出(打印用word2007及以上版本)签字→院系核实无误→提交。(因个人提交后不能进行信息修改,故教职工先不要提交信息,等各单位审核通过后再重新登录,提交信息。如果教职工出现错误提交的情况,请各单位直接联系人事科,进行后台操作)。
2. 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严格按照岗位聘任情况采集;未初聘的教职工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填写“无”。
本次信息的采集关系到教职工今后项目申报、教师培训、评奖等方面,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广大教职工高度重视,认真核实自己信息,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信息(时间节点为最终截止时间,因各单位人员数量不一样,能提前完成的单位请尽量提前完成)。
信息采集系统处在测试期,职工填写和各单位审核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2202259。
附件1:教职工录入信息流程图.doc
附件2、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基础代码表.zip
附件3、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指标解释(高等学校).doc 人事处
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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