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植物医生”教育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为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学校继续开展“植物医生”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者的基本条件应满足: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无教学事故。
2、应为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风严谨正派,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很强的课程组织与建设能力,有自己特色的教学风格、先进的教学理念,默默奉献在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
3、本科教学工作量要求: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授课在64学时(标准学时)以上。
4.课堂教学成效:近三年至少获得1次优秀主讲教师奖,或近三年本科教学综合评价成绩至少有2次位于学院前30%。
辅导员的评选条件由学生处另行制定。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12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植物医生”优秀教师奖申请表》,并附佐证材料上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评(1月3日前)。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评,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将申报人材料上报人事处。申报表上填写内容请加盖单位审核章。
(三)学校评审。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成效、创新创业教育等指标评审,确定优秀教师奖初选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送“植物医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举行表彰仪式,为获奖教师颁发奖励金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一)一等奖5人,金额人民币2万元/人;二等奖10人,金额人民币1万元/人。
(二)最终获奖名单须含机电学院教师1名,辅导员1名,处级及以上干部不超过1名。
四、推荐指标
根据“植物医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每个学院限推荐1位候选人参加评选。辅导员的推荐由学生处负责,不在此名额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捐资助教的义举,最大程度地加深校企合作的力度。
(二)各单位评选要充分关注教学成果突出、奉献在教学一线的广大教师,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的教师推选出来,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
人事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