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工资涉及提高基础绩效标准及发放2019年供热采暖补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基础绩效标准
经学校研究同意,自2019年1月起,学校承担绩效工资人员基础绩效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学校内退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2019年12月学校将兑现新的基础绩效标准(当月工资中含上月基础绩效,即2019年11月基础绩效),并补发2019年1~10月基础绩效增加额。
二、发放2019年供热采暖补贴
(一)发放范围
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在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供热采暖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人员类别 |
职务(职称) |
标准(元) |
在职 离休 |
省级、院士 |
5100 |
厅级、正高级 |
3200 |
处级、副高级 |
2800 |
科级、中级及其他人员 |
2300 |
纳入社保 退休人员 |
社保机构已按2360元兑现,低于同职级在职人员标准的差额部分学校补齐 |
未纳入社保 退休人员 |
按同职级在职人员标准发放,其中科级、中级及其他人员按2360兑现 |
(三)发放办法
1、在职、未纳入社保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及纳入社保退休人员差额部分学校将在2019年12月份工资中发放,离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由财政厅发放;供热采暖补贴发放范围内新进教职工按月计算供热采暖补贴并在2020年4月份工资中补发。
2、在职人员的职务(职称)以2019年12月份已兑现待遇的职务(职称)为准,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为准,既有职务又有职称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就高发放。
请各单位做好基础绩效调整及2019年供热采暖补贴发放解释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2202082。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