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为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和为了进一步防范化解养老基金安全风险,根据陕基金中心《关于全面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基金中心函〔2019〕42号)和《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 工作的通知》(陕基金中心函〔2019〕37 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现社保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自2020年1月1日起,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均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退休待遇(含2020年1月之前退休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请教职工按需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见附件1),办理退休手续后及时到离退休办报到,以免影响养老及相关待遇的发放;之前已在陕西省基金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发放方式不变,仍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
二、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
(一)陕西养老保险APP基本功能
目前,经优化升级,“陕西养老保险”APP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块待遇发放、账户信息、年度缴费、认证查询等功能已经上线,后期将完善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进度查询。陕西省基金中心决定从2020 年1 月起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可通过百度搜索、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登录“陕西养老保险”APP完成相关业务的线上便捷查询。
(二)全面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新模式
1.认证服务对象
我校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均应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生存认证。
2.认证服务频率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认证一次,采取递延认证机制,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 个月。
3.认证服务方式
(1)个人认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或者亲友通过下载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 系统(见附件2),进行实名注册,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认证。
(2)单位认证:能通过信息比对、组织生活、缴纳党费、走访慰问等传统方式认证的,由离退休办在系统里集中认证或手工认证。
4.认证结果应用
认证结果作为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主要方式,相关人员须在第一个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工作,对于在第一个认证周期没有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2020年12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待个人补办有关手续并通过资格认证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养老金。
使用国家统一的社保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是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准确发放的重要手段;“陕西养老保险”APP为参保人员的养老信息的查询和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优化了参保对象的服务体验。请各单位告知广大教职工按需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并宣传、推广和安装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手机软件进行相关查询和认证。
如有疑问,在职人员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养老保险信息查询相关问题咨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202082;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相关问题咨询离退休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202187。
附件1:社会保障卡功能介绍
附件2:“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 系统生存认证操作指南
特此通知
人事处 离退休办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