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2021聘期教师、实验技术、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2019-2021聘期教师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建大﹝2019﹞70号)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教师岗位
1.5月13日前
(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核定各学院基础绩效限额,并部署相关工作。
(2)各学院成立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民主程序讨论,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的教师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2.5月24日前
C类岗位应聘者填报岗位申报材料,各学院对C类岗位申请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进行C类岗位聘用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3.5月31日前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C类岗位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
(二)实验技术岗位
1.5月13日前
(1)学校成立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组建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核定各级岗位设置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
(2)各学院成立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实验技术9-11级岗位的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民主程序讨论,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的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3)各单位按照聘用条件,组织2-8级岗位应聘者填报岗位申报材料,提出2-8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2.5月24日前
(1)学校完成2-8级岗位评审工作,确定2-8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
(2)各学院完成9-11级岗位聘用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选上报学校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3.5月31日前
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岗位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5月13日前
(1)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基础绩效限额,并部署相关工作。
(2)由图书馆牵头组建图书、出版、档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由信息网络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成立本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核定各级岗位设置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
(3)各相关单位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民主程序讨论,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的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相应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4)各单位按照聘用条件,组织1-8级岗位应聘者填报岗位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相应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2.5月24日前
(1)学校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评审确定1至8级岗位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各单位评审确定9-11级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各工作小组将审定的9-11级拟聘人选报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5月31日前
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岗位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
(四)管理岗位
1.5月13日前
(1)学校成立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科员各级岗位数量,并部署相关工作。
(2)各单位成立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2.5月24日前
应聘者填报岗位申报材料,各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3.5月31日前
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岗位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
三、检查、督导
学校及各单位纪检部门应对岗位评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对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教职工的投诉、申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
切实加强学校对岗位聘用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单位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制定政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保证学校工作整体推进。
(二)立足现状,抓好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总结上一聘期岗位聘用考核中的问题和经验,对方案条款梳理推敲,充分发挥岗位聘用指挥棒作用。做好各项培养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对聘期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教职工做好帮扶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征求意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稳步推进,确保稳定。
人事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