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实施意见》(西建大〔2008〕152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意见》(西建大〔2009〕73号)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建大〔2011〕158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上半年教师工程实践派出工作及2011年实践期满人员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2年上半年派出工作
1、各相关院(系)请于2012年5月9日前将本单位拟派出人员花名册(附件1)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同时,对新建立的实践基地,请将“教师工程实践合作协议书”上报备案;
2、2011年派前答辩合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其答辩结果作废;实践工作开展前应重新报名并进行派前答辩;
3、实践起始时间在2012年10月以后的(含10月),请于2012年下半年报名;
4、学校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统一组织上半年派出教师从实践岗位、实践内容、预期目标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派前答辩。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内容另行通知,报名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2);
5、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在2009—2011年已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尚未参加工程实践或正在进行工程实践的教师,均需在2012年年底完成实践工作,否则予以解聘。请各院(系)及时督促此类人员尽快完成实践工作。
二、2011年实践期满考核工作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建大〔2011〕15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在2012年6月对2011年派出且已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进行期满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对象为2011年上、下半年派前答辩合格后派出,截至本次考核答辩前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
2、本次期满考核答辩前未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可推迟至2012年下半年(预计在2012年12月)进行考核答辩;
3、请各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完成院(系)测评环节,并在5月18日前将实践期满教师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情况记录表;(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实践期满考核评议表;(3)相关工作成果佐证材料等;
4 、考核答辩主要围绕实践期间所完成的技术工作、履行的岗位职责、解决的技术问题、取得的实践成果、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实践工作对教学、科研的促进作用等内容进行。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3);
5、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者,不享受实践期间的相关补贴;对基本合格者,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岗位津贴的50%;对不合格者,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的全部岗位津贴,且当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人事处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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