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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植物医生”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04     浏览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植物医生”教育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为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学校继续开展“植物医生”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无教学事故。

   2、应为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风严谨正派,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很强的课程组织与建设能力,有自己特色的教学风格、先进的教学理念,默默奉献在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

   3、参评对象得到师生普遍认可,教学效果好,教学能力竞赛成绩或教学评价结果优秀,应为近五年学校教务处组织的“优秀主讲教师”(含“最受欢迎的主讲教师”)奖(基础课类)或为研究生院组织的“优秀基础课任课教师”奖项的获奖者,深受学生喜爱,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4、结合学校岗位聘期考核情况,参评对象须为完成考核任务的教师。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12月11日前)。申请人填写《“植物医生”优秀教师奖申请表》,并附佐证材料上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评(12月18日前)。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评,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将申报人材料上报人事处。每单位申报人数见附表。

  (三)学校评审。学校根据近三年评教成绩、教学研究、教学获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贡献等指标评审,确定优秀教师奖初选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送“植物医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举行表彰仪式,为获奖教师颁发奖励金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一等奖5人,金额人民币2万元/人;二等奖10人,金额人民币1万元。

四、推荐名额

   理学院可推荐6人,化学与化工学院可推荐1人,文学院可推荐7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4人,体育系可推荐3人,机电工程学院可推荐1人,共计22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捐资助教的义举,最大程度地加深校企合作的力度。

   (二)各单位评选要充分关注教学成果突出、奉献在教学一线的广大教师,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的教师推选出来,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


                                      人事处

                                                                     2018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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