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鼓励各二级单位及全校教职工主动参与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度“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奖”、“人才队伍建设伯乐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应于2018年12月30日前到岗工作;引进的短期项目人才应于2018年12月30日前签订工作合同。
三、奖励标准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办法》,学校将依据引进、培养人才或团队的层次,对二级单位或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四、工作要求
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伯乐奖申报表》(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奖申报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确认,签字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02),申报表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贺伟、牛腾 联系电话:82202184)
附件:1.
西建大〔2017〕224号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伯乐奖申报表.doc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奖申报表.doc
人才办、人事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