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及派出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公派出国留学教师成果的分享与交流、确保实现留学目标、达到预期效果,学校拟定于2016年5月-6月对第五批赴美OSU进修教师开展考核工作。同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青骨项目”、“西部项目”等派出并已返校的教师根据要求也应参加部分环节的考核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双语示范教学
赴美OSU进修教师应围绕在美所学课程,结合本专业课程建设情况,进行30-40分钟左右的双语示范教学。参加示范教学考评的人员应包括所在院(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其他关注此项工作的广大师生可列席参加,但不参与考评。
“青骨项目”、“西部项目”返校教师由院(系)视实际情况安排此项考核内容。
二、讲座或报告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人字〔2016〕3号)文件精神,赴美OSU进修教师及“青骨项目”、“西部项目”返校人员均须在院(系)范围内公开举办讲座或做出报告。讲座或报告内容应包含本专业国外最新研究动态、在外期间研修收获等,具有新颖性,有利于丰富师生知识结构、拓宽师生视野、提高师生学术创新能力。讲座或报告应有明确的听众对象,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生、青年教师等,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三、具体要求
所有返校教师均应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考核情况记录表》并由所在单位提出返校后的工作安排及考核意见。
各单位应于6月20日前组织双语示范教学、讲座或报告,组织前应告知人事处工作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并将《双语示范教学考评表.doc》、《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返校考核情况记录表.doc》及时交到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四、其他说明
(一)今后,公派出国返校教师考核事宜不再另行通知,各院(系)应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人字〔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办理返校手续的主要依据。
(二)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相关规定均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人字〔2016〕3号)文件执行,具体申报流程按各项目通知执行、派出及返校手续办理指南可在人事处网页中“资料下载”-“师资培训科”下载查询。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82202083。
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