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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的通知

日期:2016-05-10     浏览数:

各相关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公派留学工作安排,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目,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

二、派出形式

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且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资助项目约25个,每个项目不超过4人。德方项目列表详见“项目简章”(附件1)。

三、派出身份及期限

1.课题组负责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

2.课题组参与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

3.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

四、资助学科与领域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项目组参与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4.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

六、申报办法

1.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网上申报时间为510-610日,校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530日前。

2.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项目简章”(附件1)。其中,电子版请先发送至xauatrsc@163.com,由学校统一发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其他未尽事宜,请点击国家留学基金委(CSC)项目遴选通知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s/585查询或咨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详细电话:82202083)。

附件: 1.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项目简章.doc

2.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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