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16     浏览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境外教师聘任办法》(西建大[2008]153号),切实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境外教师聘任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聘任境外教师前,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境外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请各院(系)于境外教师聘期结束前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境外教师费用审批表》(附件2)及境外教师往返机票复印件到人事处领取相关费用; 3、请各院(系)留存境外教师讲学、授课或进行科研工作的文字、录音、影像资料,在聘期结束申请费用时,一并报人事处。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
境外教师聘任审批表.doc》 附件2:《
境外教师费用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0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