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5-2027聘期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2025-2027聘期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建大〔2025〕29号)文件执行。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各系列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审议重大决策、措施和办法,统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的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实验技术、管理岗位聘用相关工作。成员应包括班子成员、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系)主任、学院科研团队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教师代表、实验技术人员代表等,其中,在研究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时,教师代表应不少于3人(无行政职务,覆盖高、中级职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
图书馆牵头组建图书、出版、档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由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成立本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核定所属系列各级岗位设置方案、结构比例和数量,制定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审核岗位申报材料,审定相关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细则和各级岗位拟聘用结果等工作。
高水平学术团队(教师团队岗位)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2027聘期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教师岗位团队聘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通知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12日前)
各单位工作小组通过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宣讲等方式,在本单位广泛开展《2025-2027聘期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7聘期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7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7聘期管理岗位聘用与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传达宣讲、解释动员工作,确保教职工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营造浓郁氛围。
(二)制定方案(6月18日前)
各学院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摸底教职工教学科研预期成果的基础上,在学校下达的学院岗位基础绩效总量范围内,拟定本单位岗位类别、数量和绩效标准,制定各岗位聘期任务、聘用与考核实施细则。
学院教师、实验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方案应经学院审议通过,报学校审定后以学院发文形式公布实施。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方案按程序审核、公示并逐级报学校相应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后公布实施。
(三)岗位聘任(6月30日前)
1.岗位申报(6月20日前)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系列岗位设置情况、上一聘期岗位聘用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岗位申报,由本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其中,教师岗位申报应在高水平学术团队聘任完成后开展,实验技术人员需明确个人管辖实验室房间信息。
2.确定聘用结果(6月30日前)
各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岗位申报审核、评议,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在全校范围公示审定后的聘用结果。
(四)签订聘用合同(7月4日前)
各系列岗位聘用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
四、检查督导
学校各岗位聘用与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对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教职工的投诉申诉。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岗位聘用工作报告1份,报告内容含各相应岗位申报审核、组织评审、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等情况。
2.本单位《2025-2027聘期专业技术岗位基础绩效标准》《2025-2027聘期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2025-2027聘期管理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各1份,实验技术岗位同步报送《实验技术岗位拟聘人员岗位职责汇总表》1份。
3.各单位主任科员聘任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管理岗位聘任总人数的30%,存在小数部分的,可推荐1人参加主任科员竞聘,并报送《科员各级岗位聘任申请表》及业绩佐证材料各1份。
4.所有报送材料应同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有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1.教师岗位,6月30日前报送。
2.实验技术岗位,6月30日前报送。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6月25日前报送。
4.管理岗位,6月25日前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
全员岗位聘用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要求准确科学把握政策,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保证学校工作整体推进顺利有序。
(二)立足现状,抓好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现状,总结上一聘期岗位聘用考核中的问题和经验,认真推敲方案条款,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岗位聘用指挥棒作用。做好各项培养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对聘期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教职工做好帮扶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班子组织领导作用,做好政策的宣讲解释工作,注重过程结果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好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七、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聘用,联系科室:教师管理科,联系人:郭正,联系电话:82202184;
(二)实验技术岗位聘用,联系科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人:马强,联系电话:82201804;
(三)其他专技、管理岗位聘用,联系科室:人事科,联系人:任远,联系电话:82202259;
(四)基础绩效标准与核算,联系科室:劳资科,联系人:贾玉凯,联系电话:82202082。
人事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