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为使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类型
(一)站前资助:特别资助(站前)。
(二)站中资助:面上资助(一等资助、二等资助和“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和特别资助(站中)。“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需单独申报。
(三)站后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二、资助对象
(一)面上资助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
(二)特别资助(站前)
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新近进站的博士后应是2022年12月1日之后进站,且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三)特别资助(站中)
进站满4个月(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以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自然科学领域。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一)面上资助
自然科学领域8万元、社会学科领域5万元。(2023年执行单一资助标准,不再划分一等资助、二等资助)“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8万元、社会科学领域5万元。“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约300人。
(二)特别资助(站前)
资助标准18万元,资助约400人。
(三)特别资助(站中)
资助标准: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资助约800人。
(四)优秀学术出版专著
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
四、评审标准
(一)面上资助: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二)特别资助(站中):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特别资助(站前):高水平导师、高水平平台、高水平候选人
五、时间安排
申请人务必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在线提交或网下提交。
六、其他
(一)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根据资助形式的不同,以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进站、以奖代补、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为资助宗旨。基金的申获情况是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原则上必须申报。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查阅附件或致电029-8220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