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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30     浏览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遴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二)专家评审。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委高教工委。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师管理科,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

(一)书面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电子版。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

如有问题,请直接电话联系:82202184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推荐表.doc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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