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遴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二)专家评审。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委高教工委。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师管理科,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
(一)书面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电子版。
2.推荐人才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
如有问题,请直接电话联系:82202184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推荐表.doc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