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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教职工办理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22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精神,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人事处将协助我校教职工办理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平台申请

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系统”(http://113.140.18.123/xawt/login.de.jsp)完成,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登陆网址进行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二、个人资料递交

在网络平台提交申请的教职工,向所在学院递交相关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1.《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除签名手写外均打印,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表格与填表说明见附件3)

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博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需递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费证明(人事处劳资科自行开具)。如为2018年10月份以后新引进的教职工,则需提供近半年工资流水(西安银行自行开具)及任意一月工资明细截图证明;

三、材料审核与上报

学院审核后于11月6日前将统一提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2办公室)。人事处复审并呈主管领导审定后,将我校教职工申请材料上报至西安市碑林区人社局等待批复。

四、其他说明

1.申请认定工作本着自愿原则。

2.申请认定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两次,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和11月。本次申请认定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6日结束。

3.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材料,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优惠配套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牛腾

联系电话:029-82202083

 

附件1: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系统使用办法

附件3: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说明)

人事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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