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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下半年教师工程实践派出及实践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01     浏览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教师工程实践派出及实践期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下半年派出工作

1.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的单位必须是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高级管理和技术岗位锻炼;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深入企业基层和生产一线岗位锻炼。实践单位和岗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派出。

2.学校拟定于11月中旬组织派前答辩,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内容另行通知,报名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1)。实践起始时间在2020年5月及以后的,请于2020年上半年报名。

请相关学院务必于11月8日前将本单位下半年拟派出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二、2019年实践期满考核工作

学校拟在2019年11月对已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对象为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2019年上半年因故未参加考核答辩的教师(须参加本次考核,否则,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2.请各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完成院(系)测评环节,并在11月15日前将实践期满教师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情况记录表;(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实践期满考核评议表;(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单位鉴定意见;(4)相关工作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实践期间的总结,编写的本专业实验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等教改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个本专业教学案例)。

3.考核答辩主要围绕实践期间所完成的技术工作、履行的岗位职责、取得的实践成果、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实践工作对教学、科研的促进作用等内容进行。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3);

4.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岗位津贴的50%;不合格的,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的全部岗位津贴,且当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件1:    教师工程实践派前答辩模板.ppt

附件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实践花名册.xls

附件3: 工程实践期满考核答辩模板.ppt

附件4:   考核相关表格.rar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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