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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5-01-12     浏览数:

各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留金发[2014]3067号)函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拟对“评审专家库”补充、更新,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公派出国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提升学校国内外学术声誉,现将我校相关学科专家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学科
本次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
其中,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以及我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推荐学科为:建筑历史及理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不限推荐学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 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的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 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的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6. 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 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或类似项目评审工作者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三、其他要求
1.请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摸底、严格把关、积极申报。
2.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留学基金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doc ,并请于2015年1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人事处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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