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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1-13     浏览数: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相关要求,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就相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1.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对确定为重点的项目,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费资助。

2.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对确定为优秀的项目,予以6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3.启动类: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对确定为启动的项目,予以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项目数额

1.根据规定,我校本次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

2.学校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各院(系)申报项目超过1个的,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1.2015120前,各单位应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均可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xls(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3.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申报人根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两份)。

5. 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应单独装订成册,目录须清晰明了。内容应涵盖:(1)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2)其他申请表中未体现、但能代表本人研究成果和业绩的支撑材料;(3)申报重点类优秀类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供已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等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人事处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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