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处、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度中小幼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 [2005]43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 [2005]44 号)文件要求执行。
2、个人申报评审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3、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规范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人员填写)
(1)《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中小幼教师系列》2份、代表作复印件2份(统一各装2个牛皮纸档案袋,袋封面贴《同行专家送审封面—中小幼教师系列》),
(2)《2012年度同行专家评审材料明细单—中小幼教师系列》,同行专家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审,鉴定费暂按每人600元收取,多退少补。
2、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小幼教师系列》2份。
(2)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原件、所有获奖证书原件、计算机、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有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1、 10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上报。
2、 10月27日前各单位完成拟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初审。
3、 11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的公示(公示期一周)。
4、 11月10日前人事处完成材料审核。
5、 11月15日前召开学科组评审推荐会,并将评审结果报送人事处。
6、 11月20日前召开中小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表申报,做好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按时报送评审材料。
附件:
人事处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