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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陕西省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0-08     浏览数: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从2012年起,陕西省开展实施省内博士服务团到市直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县政府和企业挂职服务。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首批陕西省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2〕48号,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陕西省开展首批博士服务团工作是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合理选派,加强管理。
二、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文件人选申报条件,结合《陕西省首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2)的挂职单位拟任职务与岗位主要职责要求,选派推荐具有较强管理经验和较高专业技能的优秀博士到合适岗位挂职锻炼。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要及时选派本校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原则上一个岗位仅限推荐一名相关专业人选。
2.报送材料:《陕西省首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合页双面打印,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陕西省首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均需提供资料电子版。
3. 因时间紧张,请务必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预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附件:
人 事 处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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