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6-15     浏览数:
各院(系):
   2011年底,我校正式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行列。2012年1月,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首批申报与选派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动员下,全校共有25名青年骨干教师踊跃申报。但因该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与学校之前储备要求有所区别,首批申报符合标准人选数量较少,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因此,学校鼓励申报人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2年)》相关精神,视本人实际情况,积极取得外语水平资格。同时,集中选派20余人赴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进行英语高级班培训,预计于7月结业。
   2012年第二批选派工作将于9月开始,现就选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专业领域及名额
   2012年度我校还有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9个获准名额需要通过第二批选派工作完成。
   根据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具体研究确定”的原则,结合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养学科发展实际,将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材料与矿资学院、冶金工程学院等五个学院相关学科确定为项目选拔范畴,但为促进相关学科协调发展,其他院(系)与上述学科相关联学科均可申报。
为了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我校本年度青骨项目的选派任务,请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材料与矿资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分别至少推荐2位教师申报。其他院(系)的教师可视实际情况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报条件
   满足《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选拔条件。其中,在正式申报前(2012年9月),必须取得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5日前,申报人员应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取邀请信,达到外语水平要求,并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2012年9月5日前,申报人员、院(系)分别填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汇总表》 (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可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统一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3、2012年9月11日前,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
   4、2012年9月20-30日,网上申报;
   5、2012年10月15日前,向上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院(系)高度重视,认真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优中选优,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最佳人选;
   2、请各单位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外语水平资格,逐步建立起项目人选储备库,确保项目在我校的稳步实施;
   3、目前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高级班进行培训的教师均应在结业证书有效期内(2年)参加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4、为进一步扩充派出人员储备库,学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外语水平标准,并给予资助。其中: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雅思、托福等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派出的,派出前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用(限一次,不含教材费);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派出的,派出前学校报销培训费用(限一次,不含教材费);
   5、申报人员请登陆 www.csc.edu.cn 国家留学网“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及“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查询相关信息;
   6、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方式:人事处  8220208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82202169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6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发放2012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设置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