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及陕西省高校选派访问学者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5年我校相关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名额仍为1000人,重点支持地方高等学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等学校适当倾斜。教育部将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对来源于西部高校的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直接拨款至录取院校冲抵培养费);在此基础上,我校将给予被录取的教师最高8000元的资助(含学费、住宿费及两次火车硬卧往返路费)。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讲师。
4.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不在此项目推荐范围内。
三、推荐程序
1.各院(系)接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实施,择优推荐具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1人。
2.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A4,一式四份,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一份,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等信息将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
3.申报人员在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将取得指标并进行网报,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1.因教育部访问学者申报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现暂未开放),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拔与推荐工作未能按时开展。2015年5月4日,省教育厅接上级通知,方开始布置此项工作,但由于原申报系统升级、维护等原因,各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等相关信息须到5月8日后方可查询,为保证录取率,有意向的教师可联系申报院校具体负责部门问询有意向的导师本年度是否接受访问学者(或查阅相关院校接受访问学者简章),尽量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推荐表》,学校将优先选派已征得导师同意的申报人员。
2.申报人填写访学时间必须为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3.本次申报项目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必须选择接受计划查询数据库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4.访问学者派出后,岗位津贴暂存。外地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承担40%以上额定工作量的享受岗贴;承担工作量不足40%的人员,岗贴按比例核减。本地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承担50%以上额定工作量的享受岗贴;承担工作量不足50%的人员,岗贴按比例核减。
5.因2015年陕西省所分配指标整体削减,资助名额紧张,被录取的申报人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校内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浪费指标,必须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如期完成进修任务,否则,其他进修项目均不予推荐。
6.因申报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在5月8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两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师资培训科。
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