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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7-04     浏览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4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在我校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详见附件1)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申请报送。7月10日前,拟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人事处。
2.材料审核。7月11-12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推荐。7月13-16日,召开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评审会。
4.材料上报。7月中下旬,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后向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及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2年)》(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省属高校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4.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4)报送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者材料不予接收。同时,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
六、评审
1.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省上有关规定组建。
2.评审标准
按照陕人社发〔2009〕21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在上级单位核准的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审、推荐。
3.纪律
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七、其他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同时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校岗位设置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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