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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2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摸底及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9-04     浏览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职称评审摸底及代表作鉴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及代表作鉴定范围
摸底范围为拟申报各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代表作鉴定范围为拟申报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代表作送审要求
1、送审鉴定的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能够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专著,且需署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在D类及以上期刊(参见西建大〔2011〕177号文件)公开发表。任何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杂志或刊物上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著作,不得作为代表作进行鉴定。
2、以论文为代表作的,应将原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及一切相关信息(包括目录、正文、页脚等一切能够反映作者的全部信息)全部盖住后,再进行复印,论文复印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内容;以著作为代表作的,可直接上报著作。
3、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者需提供3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一式两份(部),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者需提供2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一式两份(部);申报工程(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者需提供1篇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两份(部),以上均由校外2名专家鉴定。
4、如论文(著作)为外文撰写,须提供300-500字中文摘要。如被SCI、EI等收录,须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查新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请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代表作的真实性、是否符合送审要求、送审份数等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在论文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6、为体现公平、公正及鉴定结果的客观性,今年代表作仍然全部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校外鉴定单位,原则上是学科排名居全国前列、“211”、“985”工程高校和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机构。
三、各单位需提交材料
1、申报人将送审材料统一装牛皮纸档案袋(申报高级职称者均提交2份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均粘贴《2012年度同行专家送审封面》(送审单位和编号均由学校统一填写,A4制式),每袋内需装以下材料:
(1)《2012年度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封面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申报资格栏处如系破格申报的需备注“破格”);
(2)代表作复印件(著作原件)(需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二条“代表作送审要求”提交,代表作原件均应提交所在单位审验)。
2、《2012年度代表作送审信息登记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12年度拟评职称人员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
四、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考虑到送审材料鉴定周期较长,上述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代表作鉴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一组织,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申报人弄虚作假进行包庇、提供便利的一经查实,全校通报,并给予相应处分。
3、针对2011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部门的修改建议,2012年学校对评审表进行了改进,请注意下载使用新版表格。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通知表格等将于国庆节前后陆续下发。
人 事 处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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