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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3-12-11     浏览数: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校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现将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2012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发放范围为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3月15日在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

2012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范围为2012年12月在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职务(职称)

取暖费标准(元)

省级、院士

1550

厅级、正高级

1100

处级、副高级

950

科级、中级及其他人员

800

2012年校内取暖补贴为400元/人。

三、发放办法

(一)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和2012年校内取暖补贴将在2013年12月份工资中一次性发放;取暖费发放范围内新进员工按月计算取暖费并在2014年4月份工资中予以补发。

(二)在职人员的职务(职称)以2013年12月份已兑现待遇的职务(职称)为准,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为准,既有职务又有职称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就高发放。

请各单位做好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2012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解释工作。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2202082。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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