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2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相关要求,201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1.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对确定为重点的项目,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费资助。
2.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对确定为优秀的项目,予以6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3.启动类: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对确定为启动的项目,予以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根据《中国制造2025》有关精神,今年将重点支持我国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项目数额
1.根据规定,我校本次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
2.学校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各院(系)申报项目超过1个的,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2016年2月29日前,各单位应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1.《201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xls》(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申报人根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如实填写。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 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应单独装订成册,目录须清晰明了。内容应涵盖:(1)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2)其他申请表中未体现、但能代表本人研究成果和业绩的支撑材料;(3)申报“重点类”、“优秀类”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供已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等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人事处
201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