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的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已发布(www.csc.edu.cn),现就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为统筹安排教师出国留学工作,合理规划各学科专业选派指标,以下项目的选派、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步开展,具体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下简称“青骨项目”)
2.“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下简称“西部项目”)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下简称“艺术类项目”)
4.“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派出身份及期限
1.青骨项目: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2.西部项目: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其中以团队形式派出的(含成班派出项目、科研团队、地方子项目)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
3.艺术类项目: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5月31日。
4.公派研究生项目:在职教师仅限申报“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满足各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c.edu.cn)“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280)。
2.在学校评审前(2016年3月),必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250)。“西部项目”和“艺术类项目”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CSC合格标准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优先推荐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3. 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对交流访问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管理规定的修订版,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计划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4.“青骨项目”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三名)紧密结合,申请人在研项目或课题须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等五个学院相关学科有关。在职教师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由人事处审批,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
5.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申请人其他项目申请。
6. 申报2016年1月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的教师在本次公布项目评审前确认未录取者可继续申报“青骨项目”和“西部项目”,但需重新填写相应申请表格。
7.“青骨项目”、“西部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开展且选派要求、程序相似,申请人的项目申报意向仅作参考,最终推荐项目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项目统筹的实际确定。
8.申报人必须提前规划、安排好出行期间的生活、工作事宜,一经录取,资助身份、资格及期限不再变更。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申请人应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实验机构获取邀请信,达到外语水平要求。申请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CSC)申请表.doc,各院(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CSC)项目人选汇总表.xls(各一式一份),并附上正式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2.3月18日前,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各项目推荐人选。
3.3月20日开始,“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推荐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4月初,“青骨项目”和“西部项目”推荐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
4.5月“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项目”和“青骨项目”公布录取结果。7月,“西部项目”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联系电话82202083)。
人事处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