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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教师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流程的通知

日期:2019-05-07     浏览数:

各学院:

为简化教师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流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近3年学术交流指标使用情况确定2019年指标数,并将资助金额一次性拨付至各学院综合业务费。请各学院务必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和建设目标,严格把关、合理分配、按需使用。

一、使用范围

学术交流指标可用于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国内课程进修和国际学术会议。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含我校全职聘用的外籍教师);

2.申请人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权威学术组织的序列学术会议或由国际著名大学或学术机构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

3.申请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使用时间

指标使用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三、使用要求

学术交流每个指标资助2000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课程进修的,每次使用指标数不能超过2个;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每次使用指标数不能超过5个。

四、使用流程

1.申请人持《教师学术交流经费资助审批表》及相关报销材料到所在教研室、学院审批确定指标数,指标范围内由学院使用综合业务经费报销。

2.12月初,各学院向人事处提交《学术交流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并附《教师学术交流经费资助审批表》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日常报销单》复印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还需提交:(1)因公出国境批件复印件;(2)申请人因公护照照片页及签证页复印件;(3)会议正式邀请函及外文翻译件;(4)论文录用通知。

3.人事处根据2019年学术交流指标使用情况确定各学院下一年度的指标数。

未尽事宜,请致电82202083,联系人:吴小莉、韩新悦。

 

附件:1 .《 学术交流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xlsx

          2.《  教师学术交流经费资助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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