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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14     浏览数:

各院系:

按照陕西省外专局《关于2017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外专函[20172号)要求,现就2017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7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二、资助额度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省外国专家局和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用人单位不低于50%)。

三、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四)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五)新近回国工作;

(六)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七)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开展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选确定后,请和教师管理科联系索取登录账户和密码,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上报。

请于2017224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教师管理科:

(一)申请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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