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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日期:2017-02-28     浏览数:

西建大〔2017〕25号

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各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推荐,经学校教师、工程及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校职称领导小组的审核,通过下列人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做好聘任工作,并及时将聘任情况报人事处。

附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一、下列人员从2016年12月起具有教授任职资格

土木学院 朱丽华

建筑学院 于 洋 王 琰 陈景衡 董芦笛

环境学院 王旭东

冶金学院 张 兵

机电学院 王 娟

材矿学院 侯新凯 雷西萍

管理学院 张新生

艺术学院 张燕菊 卢 渊

二、下列人员从2016年12月起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土木学院 王军保 李聪颖 于 婧 梅 源

王玉萍 孙建鹏

建筑学院 王 涛 崔陇鹏 冯晓刚 陈 敬

叶 飞

环境学院 尹海国 王莹莹 闫东杰

冶金学院 杜金晶 杨洪波 蔡 军 邢相栋

高 原

机电学院 孙 锴 李丽霞 张 平 赵南南

材料学院 史 琛 胡延燕 徐 文

管理学院 李 治 李 钒 孙笑明

信控学院 李智杰 朱旭东 王 纯

理 学 院 刘 勇 侯筱婷 杨春晓 马思遥

付义乐 曹书文 李东波

文 学 院 欧阳娜 孙武军 唐 琛 蒋 红

艺术学院 郝 玲 王 琼 王 伟 韦 娜

陈晓育

体 育 系 毛海涛 李 峰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 红

三、下列人员从2016年12月起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土木学院 王娟娟

材料学院 孟晓静

信控学院 胡 燕

理 学 院 陈双莉

设 计 院 杨安牧 王超楠 田 微 吴 凯

樊春雷

规 划 院 孙 菲

四、下列人员从2016年12月起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建筑学院 王 凯 朱 玲 任 华 严少飞

李欣鹏 杨思然 沈 婕 屈 雯

徐玉倩 蒋 蔚

材料学院 汪 朝

管理学院 曾 涛

理 学 院 何 林

文 学 院 高湛茱 李月圆 王玮薇 裴 蕾

张 楠

艺术学院 师立华 张 星 袁 媛

体 育 系 韩 冰 李西宁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才兴 陈延伟 张广敏

五、下列人员从2016年12月起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

土木学院 丁 莎

机电学院 胡 星

材料学院 肖建敏 吴 锋

设 计 院 王 丽 刘 乐 乔 辉 张振江

杨 彦 赵 琪 贺永亮 郝 昭

规 划 院 田 玥 李庆丽 李 炬 吕 锋

郭 乾

粉 体 所 白晓峰 李 浩 吴文瀚 杨 辉

六、下列人员从2016年11月起具有馆员任职资格

图 书 馆 邵 敏 刘 曼

七、下列人员从2017年1月起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附属中学 张丽华

附属小学 林承辉 耿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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