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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十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日期:2013-05-21     浏览数:

各流动站并在站博士后: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博基字[2007]05号)及《 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 22号),第5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流动站组织在站人员积极申报。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2、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网上申报
5月21日至6月17日,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后导出数据,在线提交。
2、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书”
6月17日至6月19日,校博管办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予提交。
三、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报人请务必于6月17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审核盖章。
1、纸质“申请书”1份。申报人网上提交“申请书”后,请在线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所在流动站审核推荐报告(每个流动站只出具包含本站所有申报人员情况的一份报告即可,需说明审核过程及推荐结果等)。无审核推荐报告流动站的申报人材料不予接收。
四、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需积极组织合作导师、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切实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本人进行完善,想方设法确保申报成功率。
2.凡距出站时间不足6个月的博士后在填写申请书的“预计出站时间”时,请估算好延期在站时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
3、本次基金面上资助不再接受网下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
4、请各流动站务必通知到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必须申报,否则中期及出站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5、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后申请基金的成功率,我校汇总了十三份清华博士后进行基金申请的经验介绍汇总材料(见附件),请申报人仔细阅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教师管理科联系



附件1: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附件:十三份清华博士后进行基金申请的经验介绍汇总.doc
人事处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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