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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3     浏览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从即日起开展职称评审摸底、代表作送审鉴定及晋升高级职务学术报告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摸底范围为拟申报各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代表作鉴定及晋升高级职务学术报告范围为拟申报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代表作送审

1.送审鉴定的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能够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专著,且须署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送审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为通讯作者时,第一作者须为作为研究生导师(副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本学科SCI/SSCI/A&HCI/EI/CSSCI/CSCD期刊公开发表,工程系列可放宽至北图中文核心论文。任何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杂志或刊物上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著作,不得作为代表作进行鉴定。

2.以论文为代表作的,提交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内容;以著作为代表作的,可直接上报著作。

3.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者需提供3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一式三份(部),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者需提供2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一式三份(部);申报工程(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者需提供1篇代表作复印件(著作)一式三份(部),以上均由校外3名专家鉴定。

4.如论文(著作)为外文撰写,须提供300-500字中文摘要。如被SCI、EI等收录,须提供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请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代表作的真实性、是否符合送审要求、送审份数等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在论文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6.职称评审代表作送审工作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大〔2017〕173号)规定执行。

(二)晋升高级职务学术报告

1.学术报告内容是申报人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的展示,非个人总结,强调学术性。

2.各申报人提前准备报告ppt,ppt不设模板,时间控制在15分钟。

3.此项工作是为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营造学术氛围,非职称评审评价内容,不设评价结果,各申报人认真准备,力争精彩展示。

 4.报告会形式、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需提交材料

1.牛皮纸档案袋(申报高级职称者均需提交3份),档案袋封面均粘贴《2018年度同行专家送审封面》(送审单位和编号均由学校统一填写,A4制式),每袋内需装以下材料:

(1)《2018年度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封面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个人成果一览表”是专家填写鉴定意见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如实填写);

(2)代表作复印件(著作原件),代表作原件均应提交所在单位审验。

2.2018年度代表作送审、学术报告信息登记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18年度拟评职称人员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

4.送审鉴定费用。

四、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考虑到送审材料鉴定周期长,为保证我校评审工作正常开始,上述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周二),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代表作鉴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一组织,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申报人弄虚作假进行包庇、提供便利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全校通报,并给予相应处分。



                    人事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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