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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新校区建设相关专业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4-06-30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相关学科与专业优势,共享新校区建设经验。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下称“四军大”)要求,现就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第四军医大学新校区建设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荐原则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对方专业、职务、能力等要求,积极选拔,严格把关,优选优派,重点考察人选的专业背景、工程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

二、推荐要求及相关待遇

各类所需人员的专业背景、岗位需求、技术职务、工作经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要求详见对方函件(附件1函件.zip),其中:聘用人员在对方要求的工作期限内,由对方安排进行全职工作;兼职顾问由对方视工作实际按需安排相应指导工作;短期人员由对方根据工程进展实际安排相关现场工作(以上人员关系均在我校,教师或学生身份均不变,工作期满返校)。

对方为我校推荐的全职工作人员按照四军大相应级别专业技术标准提供相关待遇以及相应的生活、加班、交通、食宿补贴;为兼职顾问提供相关顾问报酬;为短期人员提供相应补贴及生活、工作便利。

推荐人员为教师岗位的,本次工作可视同为工程实践经历。

三、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按本通知及附件要求,积极动员,严格选拔,并请于710前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xls)纸质版、电子版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2、未尽事宜,请咨询82202083或函件内联系方式。

人事处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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