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呼秀珍同志“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的决定》(陕教师〔2014〕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宣传,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呼秀珍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奋发进取,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潜心教书育人,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 事 处 2014年9月30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授予呼秀珍同志“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的决定 陕教师〔2014〕25号
呼秀珍,女,194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65年参加工作,中学语文特级教师,咸阳市渭城区道北铁中退休教师。 呼秀珍同志在近50年的从教生涯中,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在平凡的教师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劳模、陕西省劳模和陕西省道德模范等30多项荣誉称号,连续 20年担任省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职务,两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在呼秀珍的带领下,一家三代都以雷锋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社会公德,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机地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当中,无私地帮助了数十名家庭困难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了学业。在呼秀珍同志的影响下,一家人中先后有5人获得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学生、家长的尊敬和爱戴。她退休20年,一天也没有离开教师岗位,仍在默默地教书育人,不计报酬。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委,咸阳市委、市政府,铁一局党委先后做出向她学习的决定。《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十多家媒体报道了她的事迹。 呼秀珍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一个人民教师的道德风范,也极大地教育和影响了我省教育系统的每一位教职工。在她身上体现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和教育精神。为彰显呼秀珍同志的先进事迹及其为我省教育系统做出的突出贡献,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呼秀珍同志“陕西省教书育人终身荣誉奖”。 省教育厅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呼秀珍同志为榜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秉持立德树人的高尚师德,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潜心教书育人,为建设教育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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