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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8最美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8-05-04     浏览数:

各单位:

近期,中央电视台和教育部共同倾力打造的《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已经启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做好<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二)从教五年;

(三)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四)今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思想政治课教师;

2.素质教育教师;

3.从事课后服务工作教师;

4.教育界的泰斗级教师;

5.台湾籍教师;

6.一带一路上外籍教师;

7.民办教育教师

二、评选范围、名额、推荐方式

(一)原则上在职教师,事迹特别突出者的退休教师也可参加。

(二)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或最美教师团队。

(三)各单位对照“最美教师”评选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认真遴选,好中选优。

三、材料报送

5月12日前将《2018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或《2018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上报人事处教师管理科,材料一式五份。

联系人:庞传涛 电话:029-82202184

人事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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