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日期:2012-12-06     浏览数: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校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现将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2011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发放范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在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
2011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范围为2011年12月在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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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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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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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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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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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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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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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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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中级及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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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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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校内取暖补贴标准为400元/人。
三、发放办法:
(一)2011年校内取暖补贴将在2012年12月份工资中一次性发放;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将在2013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取暖费发放范围内新进员工按月计算取暖费并在2013年4月份工资中予以补发。
(二)在职人员的职务(职称)以2012年12月份已兑现待遇的职务(职称)为准,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为准,既有职务又有职称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就高发放。
请各单位做好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费及2011年校内取暖补贴发放解释工作。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82202082。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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