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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09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相关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原则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五年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40岁(截止2018年9月30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是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截止2018年9月30日)。

(四)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不在此项目推荐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说明

申请人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信息发布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20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一)青年骨干项目:申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必须选择导师信息库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二)一般访学项目:申报一般访学项目的,可以选择导师信息库中骨干项目的导师和一般项目的导师。一般访学项目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接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实施,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教师,其中至少1名教师申报青年骨干项目。

(二)申请人务必选择学科实力强的高校和在该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导师。

(三)各学院务必在4月18日前将《 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A4,一式一份)、《 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A4,一式四份)或《 一般访问学者申请表.doc》(A4,一式三份)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四)申报青年骨干项目的,武汉中心将在6月确定《录取名单》并开展后续录取工作;申报一般项目的,学校将在5月确定推荐人选,获准的申请人请直接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按对方要求提交材料,待录取后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派出手续。

四、特别说明

(一)为保证录取率,有意向的教师应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推荐表》或《申请表》。

(二)申请人填写访学时间必须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

(三)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资助额度相同,管理和考核要求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规定(试行)》(西建大人字〔2017〕3号)执行。

(四)如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指标不足,学校将择优推荐申请人申报一般访问学者项目。

(五)被录取的申请人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校内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浪费指标,必须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如期完成进修任务,否则,其他进修项目均不予推荐。

(六)因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尚未下达,如后期相关要求有所调整,我处将及时通知各学院。

未尽事宜,请致电82202083。联系人:吴小莉、韩新悦。

 

                                                                                    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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