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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八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日期:2015-03-04     浏览数:

各流动站并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博基字[2007]05号)文件精神和《中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5年度)安排,第八批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 申请特别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能反应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和水平。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意。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7.申请本年度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予资助。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9.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人员在未完成派出工作前不得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1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特别说明:

申请人不得在“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委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请申报人按时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与3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教师管理科联系。

人事处

2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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