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附件1),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二)在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四)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五)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2.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附件3)。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各院(系)申报项目超过1个的,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师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关于印发《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doc
人事处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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