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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补助和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01     浏览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补助和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24号)和《陕西省博士后项目和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shownews.asp?id=631(陕人社发〔2013〕1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省博士后生活补助和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生活补助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是2014年4月1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
2.按国家规定的在站时间(2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者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填写《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将一份申请表(含电子版)于4月18日前提交教师管理科。
2、校博管办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省博管办审批。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申请者必须是经批准在我校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
3.所提供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必须与国家、我省经济建设、科教事业发展紧密相关,并符合我省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发展需要,技术路线明确、清晰,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颖。
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研究资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金资助的博士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可优先资助。
5.在站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科研项目资助。
6.按国家规定在站时间(两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期满出站者不能申报。
7.申请者承诺在获得资助后,所发表、出版与本人在站期间从事科研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标注“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资金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中专家推荐意见需合作导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请于4月18日前将申请书、附件材料合订本(各一式两份、合订本需胶装)及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数据一并报送至教师管理科。
三、以上申报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doc
2.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人 事 处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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