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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6-09-13     浏览数:

各院(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近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需相关学科所在单位报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一、招聘学科

招聘学科分三类:

第一类:国家重点学科(3个: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第二类:省级重点学科(9个: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三类:校级培育学科。

上述除第一类按二级学科招聘外,第二、三类均按一级学科招聘,重复的就高招聘。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人事关系进入学校;

(二)年富力强、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四)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学术造诣深厚,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五)具有发展潜力,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团结并带领本学科梯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提供待遇

对于此次公开招聘的人才,学校将提供富有竞争力的待遇条件,包括提供年薪制,科研经费、团队建设经费,提供校内集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等,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可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引进,具体待遇将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具体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学科发展现状、队伍结构、发展需求等,科学、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学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梯队分层培养与发展体系;

(三)请各单位于2016928日前报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至人事处教师管理科。

人 事 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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