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17     浏览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724号)和《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2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723号)安排,我校安排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报送(94日)。拟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人事处。

2.材料审核(95日—8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推荐(911-15日)。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

4.材料上报(920日前)。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后向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及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见附件,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4)《个人业绩汇总表》、《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均一式二份,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见附件,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单位领导申报的还需提供课时证明;

(五)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7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者材料不予接收。同时,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

二、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和《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按照要求,对201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

(二)聘期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2、学校召开考核会议,拟定考核等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上报学校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并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级:对已退休、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省的,由各单位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不参加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

三级:对已聘用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已退休、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校的,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不参加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
  (三)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工作和聘期考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因恰逢暑假期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校岗位设置办公室

2017717

附件1二级教授.rar

附件2:三级教授.rar

上一篇:我校召开人才工作会议 下一篇: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