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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9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11-26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16-2019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2015〕206号)及签订的《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试点学院按照本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签订的《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二、业绩成果界定

业绩成果界定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界定时间内的业绩成果不予核算,在上一聘期(2016-2019)聘用工作中已经使用的所有成果均不能作为岗位考核的成果依据。

三、工作安排

(一)11月26日-12月7日

1.各单位成立本单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

2.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自评,填写《2016-2019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各单位对岗位聘用人员考核材料进行审核(须盖单位审核章)、公示;各单位将各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表(含电子版)报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其中实验技术岗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术工程8级及以上岗位报信息网络中心,9级及以下报各单位;图书、出版、档案等8级及以上岗位报图书馆,9级及以下报各单位。

(二)12月7日-20日

学校对岗位聘用人员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纪律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岗位考核表,向本单位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聘期业绩成果应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各单位保证工作规范,严格考核工作,学校及各单位纪检部门应对岗位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岗位考核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岗位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要以多种形式将确定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传达到每一位聘用人员,确保详细掌握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16-2019聘期实验技术岗位考核材料.zip

2、      2016-2019聘期技术工程岗位考核材料.xls

3、      2016-2019聘期图书、档案、编辑岗位考核材料.xls

                                     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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