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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25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9〕20号)要求,我校安排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及2014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二)工作安排

1.申请报送(12月2日前)。拟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人事处。

2.材料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推荐。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

4.材料上报。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后向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9年)》(见附件,一式一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

二、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按照要求,对2014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聘期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2.学校召开考核会议,拟定考核等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上报学校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校岗位设置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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