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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教学工作量未达标教师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3-03-27     浏览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不断完善教师激励机制,2012年5月28 日学校下发了《关于教学工作量未达标教师处理意见的通知》,同时于2013年初下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转岗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大〔2013〕5号)文件,对于教师未达到学校额定工作量标准的问题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意见。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于近期对2012年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初步筛选出未达标教师名单并反馈给各各院(系);3月初,各院(系)对未达标教师的工作量情况进行了核实、说明。
根据反馈情况,为严肃纪律,加强导向,经研究决定,对相关教师(见附件)按照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1. 对因非客观原因2012年教学工作量未达标的教师,根据未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数额按比例扣发当年岗位津贴;
2. 对工作量未达到西建大〔2013〕5号文件规定的教师,除按上述第1条规定进行处理外,现提出警告,如2013年年度工作量仍未达标,将进行转岗分流。

附件:2012年教学工作量未达标教师一览(略)

人 事 处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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