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流程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的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提供以上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的复印件;
(3)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的复印件;
(4)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