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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日期:2020-10-08     浏览数:

各设站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科研成果奖励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8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

(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且具有省级以上机构的鉴定证书(以省科技厅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处认定为准)。

二、奖励标准

(一)一等奖第一位10万元、第二位8万元、第三位6万元、第四位4万元、第五位2万元;二等奖第一位8万元、第二位6万元、第三位4万元;三等奖第一位6万元、第二位4万元。

(二)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省财政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陕西省博士后网”,进入网站首页的“项目申请”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

各单位务必在申报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doc》(一式一份);

2.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通知、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取得较高应用价值科研成果(产品)鉴定(原件和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致电82202083,联系人:吴小莉、韩新悦。

人事处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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