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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浏览数:

各学院,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数字经济、计算机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三、服务锻炼时间和岗位安排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重点派往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

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四、服务锻炼期间的管理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相关学院教师参加本次服务锻炼的,可将此经历认定为工程实践。

请各单位结合本次岗位需求(不予公开,有意向老师可咨询组织部、人事处)及本单位师资培养的实际推荐人选,并于5月29日之前将《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到人事处教师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至250004610@qq.com。

联系电话:组织部82202129,人事处82202184


    附件1: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组织部 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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