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数字经济、计算机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三、服务锻炼时间和岗位安排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重点派往基层一线单位,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
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四、服务锻炼期间的管理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相关学院教师参加本次服务锻炼的,可将此经历认定为工程实践。
请各单位结合本次岗位需求(不予公开,有意向老师可咨询组织部、人事处)及本单位师资培养的实际推荐人选,并于5月29日之前将《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到人事处教师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至250004610@qq.com。
联系电话:组织部82202129,人事处82202184
附件1: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组织部 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