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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8     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0〕4号)精神,现将我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四)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五)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省委教育工委明确此次选拔实行总量控制,我校可推荐不超过10人,每个学院限额推荐不超过2人并须排序上报。

三、材料报送

请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书、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另行通知打印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动员符合人选积极申报,并对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和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贺伟

联系电话:029-82202184 

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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